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柔性截流井制作要求

点击次数:395更新时间:2023-07-06

柔性截流井制作要求

 每台为成套装置应包括柔性截流装置本体(材质要求,不锈钢304与增强复合橡胶)、密封组件、空压机、气管及阀件、液位计(单独供货)、控制柜及SCADA自控系统、安装附件等,及与工艺运行有关的其它设备和部件。

柔性截流装置流道应与管道保持一致,管道中的缠绕物、漂浮物等杂物不会堵塞设备,水头损失。控制方式采用气动,成本低,清洁无污染。设备安装应不占用地表高度空间,不会露出地面。采用整体柔性密封,密封状态下应无可见泄漏。柔性截流装置应保证长时间在污水环境中正常使用,不会发生故障。

(1)柔性截流装置应具有防缠绕防堵塞能力强,雨水管道中的缠绕物、漂浮物等杂物均不会堵塞设备;

(2)设备开启后,过流通道应与管道的流道保持一致,水头损失小;

(3)柔性截流装置应采用整体柔性密封;

(4)安装应不占用高度空间,对于埋深较浅的地方不会露出地面;

(5)控制柜户外型防护等级应≥IP54;

(6)柔性截流装置启闭使用空压机提供压的缩气体,充气时间应在5min以内,正常使用压缩空气的压力根据不同管径控制在0.05-0.1MPa内;

(7)柔性截流装置开启后应与流道齐平,不阻碍流道过流;

(8)柔性装置本体高强度复合橡胶应满足:

   1)硬度(邵氏A型)45±5; 2)拉伸强度≥10MPa;3)拉断伸长率≥400%。

柔性截流井制作要求

(9)焊接件焊缝应整齐美观,不得有裂纹、焊瘤、飞溅、电弧擦伤、表面夹渣等质量缺陷;橡胶密封件应光滑平直,不得有裂口、海绵状空腔或分层等质量缺陷;

(10)最大设计水头5m时,关闭状态应保证无可见泄露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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